一、每位申請認定的學生(本人)需要上交的表格包括:
1、附件3《貧困生復核表 》
2、附件4《經濟量化指標體系表》
新增加貧困生一律按照2016級新貧困生進行認定。
二、認定程序
請在全班范圍內,首先宣傳我們的資助工作,根據學生手冊,將貧困生認定的通知要求,國家獎助學金評選要求等,告知學生。
1、在班級中,選出9位(可以多于9人)認定組成員,建議各宿舍都有代表。
2、認定小組人員在班級中公示3天(認定組人員不變不需要公示)。
3、認定小組根據學生的現實情況,填寫附件5《貧困生認定民主評議表》,以及《貧困生民主評議記錄表》
4、確定貧困生最終人數和貧困程度。
5、以班級為單位,按格式填寫附件6《困難學生認定匯總表》(電子),并打印一份紙質稿。
6、將電子表發送到年級輔導員一點通,紙質匯總表連同每位貧困生的材料,上交給學生管理辦公室(年級輔導員處)。
7、由學生管理辦公室對材料進行審核后,在全院范圍內進行適當公示(5工作日)。
8、貧困生簽訂《認定誠信承諾書》
該工作,請在9月21日之前完成。
如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以聯系浦老師(13626231360),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