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組織參加評選無錫市第九屆(2014—2015年度)
自然科學優秀學術論文的通知
各學院、各部門:
根據無錫市科學技術協會《關于征集評選無錫市第九屆(2014—2015年度)自然科學優秀學術論文的通知》(錫科協學字〔2016〕32號)文件精神,學院決定組織參加優秀論文評選活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范圍
申報論文應為2014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間我院教師以第一作者(作者單位署名為“必威”)在中文核心及國外相應期刊發表的自然科學和與自然科學相關的交叉學科的學術論文,并符合下列條件的論文:
1、在國家出版管理部門批準的有關學術刊物上發表的論文;
2、在國(境)外相應刊物上發表的論文;
3、在區域性、省和全國性學術會議上交流發表的論文;
4、在市、局級以上(含)內部刊物(須有市出版批準刊號)上刊登的論文。
不屬于自然科學和與自然科學相關的交叉學科的論文不能申報,技術工作總結、畢業論文、專業著作、試驗報告以及科普文章、資料匯編、考察報告等也不屬于申報范疇。
注意:多人合作論文申報作者不得超過5人,署名次序應與論文發表時一致,超過5人的論文以課題組形式申報。
二、申報條件
1、具有較高學術水平并有現實或潛在應用價值的自然科學或應用技術類論文。
2、具有科學性、創新性、獨創性和學術性,對無錫地區科技、經濟和社會事業發展,對企業的技術創新具有一定指導性的論文。
3、能夠指導解決經濟、社會發展及生產實踐中重大、關鍵技術問題,并產生較為顯著的經濟效益或社會效益的研究成果。
三、申報要求
(一)申報材料
1、內容填寫完整《無錫市自然科學優秀學術論文申報表》(附件一)并注明論文所屬專業。
2、申報論文原件或復印件二份,參評論文已正式發表過的,需提交刊物封面和目錄復印件;已在學術會議上交流過的,需提交會議論文匯編封面和目錄或相關證明材料。
3、申報等級應參照《無錫市自然科學優秀學術論文評選等級標準》(附件三)。申報參評特等獎、一等獎的論文需由2名本學科(專業)正高級職稱的專家推薦并簽署意見,推薦專家需提供職稱證書復印件或專家所在單位職稱證明。
4、包含上述材料的電子文檔(word格式)。
(二)報送辦法
學院在老師申報的基礎上按無錫市自然科學優秀學術論文評選等級標準對組織申報論文初評,確定參評論文和參評等級,報送無錫市論文評選辦公室
(三)專業分類
論文作者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學科分類與代碼國家標準(GB/T 13745-2009)》,在報送的申報表封面右上角的“所屬專業”欄中按以下八大專業分類勾選論文所屬專業類別:
1、理學類(數學;力學;物理學;天文學;地球科學;生物學等)
2、農業科學類(農學;林學;畜牧、獸醫科學;水產學;食品科學技術等)
3、醫藥科學類(基礎醫學;臨床醫學;預防醫學與衛生學;軍事醫學與特種醫學;藥學;中醫學與中藥學;護理學;心理學等)
4、土木建筑(土木建筑工程;水利工程等)
5、機械電氣(工程與技術科學;測繪科學技術;礦山工程技術;冶金工程技術;機械工程;動力與電氣工程;能源科學技術;航空、航天科學技術;核科學技術等)
6、電子信息(電子、通信與自動控制技術;信息科學與系統科學;計算機科學技術等)
7、化工材料(化學;化學工程;材料科學;紡織科學技術等)
8、綜合(交通運輸工程;環境科學技術;安全科學技術;管理學等)
(四)注意事項
1、論文原文(發表期刊、會議論文集、會議交流論文原稿等)的復印件只保留題目、關鍵詞、摘要、正文、參考文獻,其它隱去不印。
2、申報論文須用中文撰寫,如原論文為外文,需先譯為中文方可申報。
3、已獲無錫市級政府(部門)以上獎勵的學術論文,不再受理申報。
4、手續不完善,未按規定填寫具體推薦意見或過期申報的,一律不予受理。
5、論文作者自留底稿,來稿一律不退。
6、論文申報不收任何費用。
四、申報時間:
請申報老師將上述材料紙質稿于7月1日前交到行政樓207廖海老師處,同時報申報書的電子稿,逾期不再受理。
聯系電話:85871674/8116(內線)。
教學與科研處
2016-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