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級學院:
現將2019屆擬畢業學生名單及畢業標準下發給各二級學院,請各二級學院做好審核工作。
1、核對審核表中各班人數是否正確;
2、根據各專業畢業生畢業資格標準一覽表,審核畢業生的學分、三證;
3、請各二級學院根據審核表中各項內容得出畢結業結論(標準:通過畢業標準的學生為畢業、欠12學分及以下的學生及有處分的學生為結業、欠12學分以上的學生為肄業);
4、最后由各二級學院負責人簽名蓋章后,于5月31日前將紙質的審核表交教務處復核,同時反饋電子表;
5、學生成績檔案表一式二份,按班級學號順序打印(含結業、肄業),最后由各二級學院蓋章認定后到教務處蓋章。
注:請各二級學院不要隨意改變審核表格式及序號,附件見一點通。
教務處
2019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