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級學院:
為貫徹落實教育部高校學生司《關于做好高等學校學生數據信息核準和補錄工作的通知》(教學司函[2019]1號)、《省教育廳辦公室關于做好全省高校學生數據信息核準和補錄工作的通知》(蘇教辦學函[2019]3號)文件精神,現就做好我院在校、在籍學生數據信息核準和補錄等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核準與補錄目的
配合國家落實好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這項利國利民政策,完善教育管理信息系統數據信息。
二、核準和補錄對象
我院所有在籍學生(含保留入學資格、保留學籍、休學學生)。
三、核準和補錄原則
按照學生和家長自愿原則補錄學生父母或監護人信息。
四、核準和補錄內容
(一)核準內容
學號、學生姓名、學生身份證件類型(已采集須核準,未采集須補錄)、學生身份證號碼、學籍狀態、學生是否在職。
(二)補錄內容
1.學生父母或監護人姓名;
2.學生父母或監護人身份證件號碼;
學生可以填報父母或監護人雙方信息,也可以只填報一方信息。
五、時間安排
本項工作務必在2019年3月2日前完成。
六、工作要求
1.做好高校學生數據信息核準和補錄工作是涉及民生的大事,事關學生及家庭的切身利益,各二級學院要高度重視,統一部署,精心組織,確保本項工作順利完成。
2.工作過程中請以教務處提供表格的格式、序號上報。
3.學生和父母的姓名均以有效身份證件為準,生僻字用大寫漢語拼音代替(不含音調);居民身份證件號碼需符合二代居民身份證編碼規則。
4.學生填報后的信息核準與補錄信息電子表,各二級學院需按序號、班級打印出來請學生再次確認簽名,經二級學院領導簽字蓋章后給教務處統一存檔;同時將電子表發送至教務處黃老師一點通郵箱,由教務處統一上傳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
5.為防止流轉過程中泄密,請務必確保學生數據信息安全。
在學生數據信息核準和補錄的過程中如有疑問,請咨詢教務處黃老師(83296153,內線8115)。
附件:教育部、省教育廳文件.zip
教務處
2019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