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高校:
為進一步加強我省高校哲學社會科學研究項目的規范管理工作,促進項目負責人提高項目完成質量,多出優秀成果,根據《江蘇省教育廳高等學校哲學社會科學研究項目管理辦法》(蘇教規〔2012〕13號,以下簡稱《項目管理辦法》)要求,現就做好高校哲學社會科學研究項目年度檢查和結項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年度檢查工作安排
(一)年度檢查的目的和項目范圍
通過開展年度檢查,各高校根據《項目管理辦法》加強對高校哲學社會科學研究項目的過程管理,加強督促提醒,不斷提高項目按期結項率和成果產出率。今年年度檢查的項目重點包括:
1.2015年立項的高校哲學社會科學研究重大項目和重點項目;
2.2014年立項、未通過2015年年度檢查的高校哲學社會科學研究重大項目和重點項目;
3.2013-2015年以來立項尚未結項的高校哲學社會科學研究基金資助項目、指導項目和專題研究項目(以下統稱“一般項目”)。
已完成《項目任務書》約定研究任務,相關成果經學校社科研究管理部門初審達到結項要求的項目,不參加年度檢查,直接按結項要求申請辦理結項。
(二)年度檢查的主要內容
年度檢查工作的內容包括:各在研項目的研究進展情況,階段性研究成果完成情況,已出版或發表成果的正確標注情況,項目重要事項變更及經費使用情況等。
對在檢查中發現有未按《項目任務書》約定進度安排開展研究工作、研究成果未正確標注等問題的項目,學校社科研究管理部門應重點加強跟蹤管理、督促整改。如項目研究過程中有重要事項變更,項目負責人須填報《江蘇高校哲學社會科學研究項目重要事項變更申請表》(附件1,以下簡稱《項目變更申請表》),經學校社科研究管理部門審核后報省教育廳批準。
(三)年度檢查材料的報送
1.重大重點項目負責人對照《項目任務書》,填寫《江蘇高校哲學社會科學研究項目年度檢查報告書》(附件2,以下簡稱《項目年度檢查報告書》),同時將項目調研報告、正確標注的相關研究成果原件及復印件報學校社科研究管理部門審核。
學校社科研究管理部門須對照《項目任務書》進行初審,在通過審核成果復印件的標注處加蓋部門公章予以確認并在規定時間內將各項目的年度檢查材料(包括《項目年度檢查報告書》《項目任務書》《項目變更申請表》、項目調研報告和經蓋章確認的階段性研究成果復印件1套,按序A4雙面印制,裝訂成冊)及《項目年度檢查報告書》電子版導出的.xml格式數據報省教育廳社政處。
對未完成《項目任務書》約定階段性研究任務,暫達不到年度檢查要求的重大重點項目,可由項目負責人填寫《項目變更申請表》,按《項目管理辦法》有關規定提出延期參加年度檢查的申請,經學校社科研究管理部門審核后報省教育廳備案。
2.一般項目的年度檢查由各高校結合實際自行組織,審核后匯總報送《江蘇高校哲學社會科學研究年度檢查項目一覽表》(附件3)電子版和蓋章紙質版各1份。各項目的年度檢查材料由各校社科研究管理部門留存備查,不需報送。
二、結項工作安排
(一)結項范圍
已完成《項目任務書》約定研究任務,相關成果經學校社科研究管理部門審核,符合結項要求的項目可申請辦理結項。
(二)結項材料的報送
項目負責人對照《項目任務書》,認真填寫《江蘇高校哲學社會科學研究項目結項報告書》(附件4,以下簡稱《項目結項報告書》),同時將正確標注的研究成果原件及復印件報學校社科研究管理部門審核。未正式出版的書稿、未經采納批示的研究報告須經專家鑒定通過并附《江蘇高校哲學社會科學研究項目成果鑒定表》(附件5)后方可作為項目研究成果申請辦理結項。
學校社科研究管理部門須對照《項目任務書》進行初審,在通過審核成果復印件的標注處加蓋部門公章予以確認并在規定時間內將各項目結項材料(包括《項目結項報告書》《項目任務書》《項目變更申請表》和經蓋章確認的研究成果復印件1套,按序A4雙面印制,裝訂成冊)及《項目結項報告書》電子版導出的.xml格式數據報省教育廳社政處。
為保證項目管理的嚴肅性,根據《項目管理辦法》有關規定,對存在下列情況的項目進行清理:
1.無故不按期參加年度檢查,或2次參加年度檢查均不合格的重大項目和重點項目;
2.在江蘇高校哲學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首輪建設期內批準立項、經延期仍達不到結項要求的基地重大項目;
3. 2012年及以前立項仍達不到結項要求的一般項目;
4.項目負責人因長期出國、工作變動或其他原因不能繼續主持研究工作的項目;
5.被舉報在項目研究過程中違反科研誠信、存在學術不端行為、經查證屬實的項目;
6.在研究經費使用中存在嚴重違規行為的項目。
對上述項目將視情況作出暫停或停止撥付后續經費、撤項并追回已撥付經費等處理。被撤項項目的負責人3年內不得申報江蘇高校哲學社會科學研究項目。
對未通過學校初審、暫達不到結項要求且不在清理范圍的項目,可由項目負責人填寫《項目變更申請表》,提出延期結項申請,經學校社科研究管理部門審核后報省教育廳批準。
三、工作要求
1.各校要高度重視,安排專人負責,根據《項目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和本通知要求,嚴格對照《項目任務書》,認真做好高校哲學社會科學研究項目年度檢查和結項的組織工作。
2. 各校要以項目年度檢查和結項為契機,對學校社科研究管理工作進行系統梳理和全面總結并形成簡要書面報告。內容包括:年度檢查和結項工作開展情況;近年來學校在加強項目過程管理工作中的好經驗好做法;以江蘇高校哲學社會科學研究基金項目為基礎申報并獲批更高級別研究項目情況;項目研究成果獲獎及領導批示情況。
對因學校管理不嚴格、不規范,研究項目總體結項率低或存在違規使用項目經費等情況的學校,省教育廳將適度削減下一年度研究項目申報指標。
3.請各校于2016年11月30日前將年度檢查和結項工作材料集中報送省教育廳社政處,包括參加年度檢查和結項的項目一覽表(附件3、6,電子版和蓋章紙質版各1份);項目研究成果一覽表(附件7,只匯總報送電子版1份)。電話:025-83335363、83335662;紙質版報送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15號1513室,郵編:210024;電子版發送郵箱:szcjd@ec.js.edu.cn。
附件(見教育廳網站):1.江蘇高校哲學社會科學研究項目重要事項變更申請表
2.江蘇高校哲學社會科學研究項目年度檢查報告書
3.江蘇高校哲學社會科學研究年度檢查項目一覽表
4.江蘇高校哲學社會科學研究項目結項報告書
5.江蘇高校哲學社會科學研究項目成果鑒定表
6.江蘇高校哲學社會科學研究結項項目一覽表
7.江蘇高校哲學社會科學研究項目研究成果一覽表
省教育廳
2016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