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普通高校、獨立學院:
現就做好2017年度全省高校哲學社會科學研究項目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類別
2017年江蘇高校哲學社會科學研究項目共3類:
1.江蘇高校哲學社會科學重大項目和重點項目;
2.江蘇高校哲學社會科學研究基金項目;
3.江蘇高校哲學社會科學專題研究項目(含思想政治工作專題研究項目、外語教學專題研究項目)。
二、申報范圍和研究周期
1.高校哲學社會科學重大項目與重點項目是指緊密圍繞國家和我省經濟社會發展重大問題與重大需求,或相關學科領域重要理論與學術問題、重要文獻資料研究整理的研究項目,項目實行按選題指南(見附件1)和自選選題相結合的方式申報。
2.高校哲學社會科學研究基金項目由申報人根據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2009年公布的《學科分類與代碼》和個人學術基礎,從下列學科范圍中自主確定研究選題:(1)馬克思主義;(2)哲學;(3)邏輯學;(4)宗教學;(5)語言學;(6)中國文學;(7)外國文學;(8)藝術學;(9)歷史學;(10)考古學;(11)經濟學;(12)管理學;(13)政治學;(14)法學;(15)社會學;(16)民族學與文化學;(17)新聞學與傳播學;(18)圖書館、情報與文獻學;(19)教育學;(20)心理學;(21)體育學;(22)統計學;(23)港澳臺問題研究;(24)國際問題研究。
3.高校哲學社會科學思想政治工作專題研究項目以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理論與實踐創新,提高高校思想政治理論課教學針對性、實效性和思想政治教育科學化水平為主要內容,實行自主選題申報。
高校哲學社會科學外語教學專題研究項目以推進高校外語學科建設和教育教學模式改革創新為主要內容,實行按選題指南(見附件2)申報。
4.高校哲學社會科學研究項目研究周期一般為2-3年。
三、申報資格
高校哲學社會科學研究項目申報人須為省內高校在職在崗的教學科研人員,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質和學術道德,在申報學科領域具有一定的研究基礎,能獨立開展和組織研究工作。
各類項目的具體申報人資格要求為:
1.高校哲學社會科學重大項目和重點項目,申報人年齡不超過60周歲(1957年1月1日后出生),能夠實際擔任項目研究的組織者和指導者;重大項目的申報人須具有正高級職稱,重點項目申報人須具有副高級以上職稱。
2.高校哲學社會科學研究基金項目和專題研究項目的申報人應具有碩士以上學位或中級、副高級職稱,年齡不超過50周歲(1967年1月1日后出生)。
為加強對中青年學術骨干的扶持與培養,基金項目和專題研究項目不接受具有正高級職稱的人員申報。
思想政治工作專題研究項目的申報人必須為一線從事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滿一年以上的人員,主要包括高校思想政治理論課專任教師、宣傳和學生管理職能部門工作人員、專職輔導員班主任及心理健康教育教師。
3.各項目申報人可獨立申報,也可牽頭組成項目組申報。重大項目與重點項目組成員不超過8人,基金項目和專題研究項目組成員不超過4人。項目組成員均須實際參加項目研究工作,對研究工作有實際貢獻,并在研究成果中署名。未在研究成果中署名的人員在項目申請結項時不得列為項目組成員。
每人作為項目申報人限申報1項,以課題組成員身份最多同時參加2個項目的研究工作。高校哲學社會科學重大項目、重點項目、基金項目及專題研究項目不得跨類兼報。
4.有以下情況之一的人員不得申報:
(1)在研的國家級、省部級哲學社會科學研究項目負責人不得以相同或相近的研究內容重復申報。
(2)在研的高校哲學社會科學研究項目負責人不得申報。
(3)在近3年被作撤項處理的國家級、省部級和省高校哲學社會科學研究項目負責人不得申報。
(4)經查實違反學術道德和科研誠信,存在學術不端行為的人員不得申報。
(5)為鼓勵申報更高級別的研究項目,連續2次獲批省高校哲學社會科學研究項目的申報人暫停1年申報。
(6)不服從組織安排、無正當理由不參加哲學社會科學教學科研骨干研修的人員不得申報。
四、資助經費來源和額度
1.高校哲學社會科學重大項目和重點項目由省教育廳批準立項并給予經費資助,重大項目資助額度每項不超過12萬元,重點項目不超過8萬元,分別于批準立項時撥付批準經費的40%,通過中期檢查后撥付40%,結項驗收后撥付20%。各項目依托高校要按一定的比例給予配套資助。
2.高校哲學社會科學研究基金項目和思想政治工作專題研究項目由所在高校統籌安排資助經費,每個項目資助經費不少于1萬元。外語教學專題研究項目由高等教育出版社和江蘇高校外國語教學研究會提供專題研究經費。
為保證項目研究工作的順利開展,對申報基金項目和思想政治工作專題研究項目不給予經費資助高校的申報項目不予批準立項。
五、申報限額
高校哲學社會科學研究項目實行限額申報,超過限額一律不予接收。
1.高校哲學社會科學重大項目和重點項目:為進一步做好高校哲學社會科學重大項目和重點項目申報工作,提升我省高校哲學社會科學研究能力,本次重大項目和重點項目指標分配情況為:具有哲學社會科學相關學科博士學位授權點的普通本科高校限報15項,其他本科高校限報8項,高職高專院校限報2項,獨立學院限報2項。申報單位上一年度獲得國家社科基金年度項目(重點項目、一般項目、青年項目)和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基金一般項目(規劃基金、青年項目)的,按照以上兩類項目的獲得總數,梯度增加申報名額:獲得1-5項的增加2個名額,6-10項的增加4個名額,11-20項增加6個名額,21-30項的增加8個名額,31-40項增加10個名額,41項以上增加12個名額;上一年度獲得國家社科基金重大項目和教育部哲學社會科學研究重大課題攻關項目(基地重大招標項目除外)的高校,每獲得1項增加1個申報名額。
2.高校哲學社會科學研究基金項目:具有哲學社會科學相關學科博士學位授權點的普通本科高校限報40項,其他本科高校限報30項,高職高專院校、獨立學院限報10項。
3.高校哲學社會科學思想政治工作專題研究項目普通本科高校每校限報10項,高職高專院校、獨立學院每校限報8項。外語教學專題項目每校限報1項。
對2016年未完成國家有關部門和我省下達的哲學社會科學教學科研骨干研修計劃任務的高校,核減基金項目和思想政治工作專題研究項目申報指標各1項。不按要求參加教育部社科年報統計工作的高校取消本年項目申報資格,不得申報。
六、申報程序和材料要求
1.各類項目申報評審程序:
(1)高校哲學社會科學重大項目和重點項目:由學校組織初審后報送省教育廳組織評審。各高校按通知要求組織項目申報人認真填寫《江蘇高校哲學社會科學研究項目申報書》(附件4)和《課題論證活頁》(附件5),并對申報人的申報資格和填報內容進行初審,經學校初審后確定推薦參評項目,匯總后報送省教育廳參加評審。
(2)高校哲學社會科學基金項目:由學校組織評審,報送省教育廳批準認定。各高校按通知要求組織項目申報人認真填寫《江蘇高校哲學社會科學研究項目申報書》(以下簡稱《項目申報書》),并對申報人的申報資格和填報內容組織由校內外專家組成的專家組進行評審,嚴格把好政治關、質量關。評審要做到公平、公正、公開,向一線教師和研究人員傾斜,防止出現“因人設項”。經學校評審通過后的項目,應在學校網站上公示不少于5個工作日,無異議后匯總填報《江蘇高校哲學社會科學研究項目申報一覽表》(附件6)報送省教育廳批準。
(3)高校哲學社會科學研究專題項目:由學校組織報送省教育廳組織評審。各高校按通知要求組織項目申報人認真填寫《江蘇高校哲學社會科學研究基金(專題)項目申請書》(附件3),并對申報人的申報資格和填報內容進行初審,經學校初審后確定推薦參評項目,匯總后報送省教育廳參加評審。
2.網上申報要求。根據省教育廳行政權力網上公開透明運行工作要求,高校哲學社會科學研究基金項目須以學校為單位實行網上申報。請各高校于2017年4月21日前登錄江蘇省教育廳行政權力網上辦事大廳,上傳《申報一覽表》電子版,完成網上申報,逾期申報系統將關閉;同時將電子版申報數據發送至szcjd@ec.js.edu.cn。
3.報送紙質申報材料和現場審核。請各高校集中于2017年4月21日將簽字蓋章的重大項目、重點項目、專題項目紙質申報材料(包括《項目申報書》《課題論證活頁》和《申報一覽表》各1份)報送省教育廳社政處接受現場申報審核,并將電子版申報書(按照學校+姓名+學科+課題名稱命名)和申報一覽表發送至社政處郵箱。申報基金項目的高校同時將簽字蓋章的《申報一覽表》報送省教育廳審核批準。
聯系電話:025-83335363、83335662,郵箱:szcjd@ec.js.edu.cn。現場申報審核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15號省教育廳社政處。
附件(見教育廳網站):1.2017年度江蘇高校哲學社會科學研究重大項目和重點項目選題指南
2.2017年度江蘇高校哲學社會科學外語教學專題研究項目選題指南
3.江蘇高校哲學社會科學研究基金(專題)項目申請書
4.江蘇高校哲學社會科學研究重大項目和重點項目申請書
5.江蘇高校哲學社會科學研究重大項目和重點項目課題論證活頁
6.江蘇高校哲學社會科學研究項目申報一覽表
省教育廳
2017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