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2017年招收定向培養士官試點工作的通知
各戰區、各軍兵種、武警部隊政治工作部,各省軍區、衛戍區、警備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校招生委員會、教育廳(教委):
為加快培養軍隊建設需要的高素質士官人才,確定2017年繼續開展依托地方普通高等學校招收定向培養士官試點工作。現將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報考條件
報考定向培養士官的考生須為2017年參加全國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的普通高中畢業生,年齡不超過20周歲(1997年8月31日以后出生),未婚,其政治和身體條件按照征集義務兵的規定執行。
二、招生計劃
在國家核定的48所地方高校2017年高職(專科)層次招生計劃內,面向16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的生源,為解放軍和武警部隊招收定向培養士官12510人(含女士官170人,具體見附件1)。有關招生計劃要在教育部“全國普通高校招生來源計劃網上管理系統”中編制,并將“計劃類別”標注為“直招士官生”。
三、招生辦法
定向培養士官招生,納入全國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實施,執行現行專科提前批錄取政策(招生地區分配計劃見附件2)。
(一)宣傳報名。考生須參加全國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報名,填寫相應高校“直招士官生”專業。有關單位和高校提前做好定向培養士官招生的宣傳工作,通過印發簡章、發布信息、開展咨詢等形式,向考生及教師、家長介紹報考的條件、程序、專業、數量、培養目標、待遇、未來工作方向等相關信息。
(二)體格檢查和政治考核。考生所在地兵役機關于7月10日前組織體格檢查和政治考核。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校招生辦公室(以下簡稱省級招辦),在專科提前批報考有關高校相關專業的上線考生中,按考生志愿和考分從高到低的順序,依照不少于招生計劃數的3倍(具體比例由省級招辦與省級兵役機關商定)確定體檢對象,高校第一志愿上線考生數量不足時,可擴大到非第一志愿的上線考生,有關省級招辦應及時向省級兵役機關提供參加體格檢查和政治考核的考生名單。
(三)面試。招收部隊和高校于7月10日前派員赴有招生任務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會同兵役機關對體檢合格考生進行面試。面試可設若干組,每組3人以上,人員以部隊和高校為主,兵役機關參加,主要通過目測和交談,依據《定向培養士官招生面試表》(式樣見附件3)進行評價,結論分合格和不合格,結果及時通知考生,不合格者說明原因。體格檢查、政治考核和面試合格名單,由省級兵役機關及時送達省級招辦。
(四)錄取。省級招辦依據體格檢查、政治考核和面試合格考生名單,按照招生高校提調檔比例要求(順序志愿投檔的,控制在120%以內;平行志愿投檔的,控制在105%以內),向有關高校順序投檔,由高校擇優錄取,按規定發放錄取通知書。同等條件下,中共黨員、優秀學生干部、軍人子女、英模烈士子女優先錄取。當志愿上線考生數量不足時,從體格檢查、政治考核和面試合格的上線考生中補征志愿錄取,生源數量仍然不足時,可調整到上線考生數量充足的省份錄取。8月10日前,省級招辦將錄取名單抄送省級兵役機關。9月底前,兵役機關將錄取名單抄送招收部隊,將《招收士官體格檢查表》《招收士官政治考核表》和《定向培養士官招生面試表》移交招生高校裝入學生檔案。
(五)補充。培養對象因淘汰或錄取不足出現的空缺,每年年底前從同年級本專業符合條件的在校學生中選拔補充。高校對報名學生體格、病史、現實表現和學習情況進行初步審查,擇優推薦培養對象;高校所在地兵役機關會同招收部隊按規定組織體格檢查、政治考核和面試,擇優確定為培養對象。
四、聯合培養
定向培養士官學制3年,畢業后取得大專學歷。前2.5學年的全部課程由高校負責,招收部隊根據需要對接指導教學;后0.5學年為入伍實習期,入伍實習由部隊負責,實習完成后由高校辦理畢業手續。
(一)教學管理。高校應當單獨組建班次,每班不超過50人。招生開始前,招收部隊所在大單位兵員和文職人員部門指定訓練指導機構與高校簽訂聯合培養協議,根據部隊士官崗位提出培養需求,會同高校商定培養方案、設置專業課程,做好教學準備工作;培養對象在高校學習期間,部隊訓練指導機構應對高校教學進行指導,促進教學與使用的對接。兵役機關協助高校做好培養對象日常管理和軍政訓練工作。
(二)淘汰。定向培養對象入學1個月內,當地兵役機關會同高校組織身體復查和政治復審,不符合入伍條件的取消定向培養資格,高校按照有關規定辦理。培養對象在校學習期間,因身體原因不宜入伍的,由高校根據情況調整到其他班次學習;因個人原因,未完成在校課程、考試不合格,或者拒絕入伍經教育無效,以及違反校規校紀受處分,或者觸犯法律的,按照所在高校學籍管理規定予以處理。
(三)畢業。入伍實習合格、符合有關高校畢業要求的準予畢業,畢業時不返回高校,由高校直接辦理畢業相關手續。實習不合格、無法勝任士官崗位的,撤銷其檔案中入伍材料,返回原高校。
五、入伍辦理
培養對象完成高校前2.5學年的課程且修滿規定學分,于第三學年的12月份參加身體復檢和政治復審,身體健康、政治合格,無慢性病、精神病、癔癥、癲癇、心理障礙、殘疾等功能性障礙和器質性病變的,由兵役機關辦理招收士官入伍手續。部隊訓練指導機構派出接兵人員,會同當地兵役機關完成檔案交接,將招收的士官統一接入部隊。交接報到工作于12月20日開始,12月30日前完成,入伍時間從當年12月1日起算。培養對象入伍后,在部隊訓練指導機構完成入伍訓練和崗前專業培訓,有關工作納入部隊大單位年度軍事訓練計劃統一組織實施。
招收定向培養士官的檔案材料主要包括:高校學籍檔案和《招收士官入伍批準書》《招收士官政治考核表》《招收士官體格檢查表》《定向培養士官招生面試表》。
六、任命和待遇
招收的定向培養士官畢業后,由所在部隊按照規定權限下達士官任職命令,時間統一為畢業當年7月1日,其軍銜等級和工資檔次,比照同期入學從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中直接招收士官確定。下達士官命令后執行現役士官的工資標準,享受現役士官的相關待遇。批準服現役后首次授予軍銜前,按義務兵新兵標準發放津貼。
招收定向培養士官試點工作的未盡事宜,按照《直接從非軍事部門招收士官工作規定》辦理。
七、有關要求
(一)提高站位壓實責任。依托國民教育資源定向培養士官,是貫徹落實習主席關于加快建立軍民融合創新體系重要指示精神,推動軍地合力培育士官人才的重大舉措。各級要站在改革強軍、建設世界一流軍隊的戰略高度,把招收定向培養士官作為支持和服務改革強軍的實際行動,擺上重要位置,列入議事日程,加強組織領導,拉出任務清單,加強檢查督導,層層壓實責任,逐級抓好落實,確保高標準高質量完成試點任務。
(二)嚴格把關確保質量。要嚴把招收審查關,嚴密組織體格檢查、政治考核、面試和招生錄取,努力提高培養對象選拔質量。要嚴把培養考核關,培養對象入校后要及時組織檢疫復查,在校學習期間加強專業學習、軍政訓練和體質狀況考查跟蹤,不合格的要及時予以淘汰。要嚴把招收入伍關,培養對象入伍前嚴格按照招收條件進行復檢復審,不合格的不得批準入伍。對不履行工作職責、招收培養質量不合格、試點任務完成率達不到90%的,要嚴肅追究單位和領導責任。
(三)軍地協同形成合力。招收定向培養士官試點工作涉及軍地多個部門,組織程序復雜,招收環節多,培養時間長,必須加強協調配合,合力推進落實。兵役機關要認真履行牽頭抓總責任,成立專門工作班子,建立聯合辦公機制,統籌協調各項工作落實。教育部門要利用高考填報志愿有利時機,加大對定向培養士官政策規定的宣傳,鼓勵優秀學生積極報名。招收部隊和培養高校要在兵役機關的統一組織下,建立長期協作機制,研究制定培養方案,明確培養目標任務,組織簽訂培養協議,精心開展教學實踐,努力提高培養質量。
(四)積極探索總結經驗。組織招收定向培養士官試點,是國防和軍隊政策制度改革的一項重要探索實踐。各級要著眼改革強軍的新要求、國民教育的新發展、人才培養的新變化,積極借鑒現代人才培養成功做法,博采眾長為我所用。試點工作展開后,要注意跟蹤掌握情況,認真總結經驗,特別是在定向培養院校準入和淘汰機制,以及培養對象軍政訓練、日常管理、被裝保障和軍營實踐教學等方面,加強研究探索,提出意見建議。各單位試點工作情況報告,于12月30日前上報業務主管部門。
附件:1.2017年定向培養士官計劃總表
2.2017年定向培養士官專業和招生地區分撥表
3.定向培養士官招生面試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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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
軍委政治工作部
軍委國防動員部
二〇一七年六月七日
(發至承擔定向培養士官工作的有關高校)
上一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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