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礎電信業務(具體經營范圍以許可證為準,有效期至2029年1月6日);
增值電信業務(具體經營范圍以許可證為準);
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手機電視分發服務、IPTV傳輸服務(信息傳輸業其他許可有效期至2021年09月17日);
制作、發行廣播電視節目(時政、新聞及同類專題、專欄除外);
經營與信息通信業務相關的系統集成、漫游結算清算、技術開發、技術服務、廣告業務、設備銷售和進出口業務等;國有資產投資及管理;業務培訓、會議服務;
設計、制作廣告,利用自有媒體發布廣告。
(市場主體依法自主選擇經營項目,開展經營活動;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依批準的內容開展經營活動;不得從事國家和本市產業政策禁止和限制類項目的經營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