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級學院:
為貫徹落實無錫市教育局《關于開展全市教育系統“套路貸”違法犯罪專項治理工作的通知》(錫教發〔2019〕49號)文件要求,根據學校2019年安全穩定工作會議精神,加強對學生“校園貸、套路貸”行為的教育引導和風險防范,保護學生合法權益,維護安全穩定的校園環境,結合實際,現對全校學生“校園貸、套路貸”情況進行一次全面深入的摸底排查,并做好教育引導工作。具體工作安排如下:
一、摸底排查對象 我校全日制在校學生(含三年級在外實習學生)。
二、摸底排查時間 2019年4月22日至4月30日。
三、摸底排查方式 各二級學院組織班主任(輔導員)通過召開主題班會、學生座談會、調查舉報、邀請銀行進行防范宣傳和簽訂“風險告知書””“承諾書”等多種形式持續深入摸排學生“校園貸、套路貸”情況,以班為單位統計已參與“校園貸、套路貸”學生的信息,并填寫《必威“校園貸、校園貸”摸排情況統計表》 (見附件3)。對于已還清貸款但利息高于國家法定利率或者受到恐嚇、暴力行為的,及時向屬地公安機關舉報;對于尚未還清“校園貸”的,及時將貸款詳細信息報告公安機關進行甄別。
四、摸底排查工作要求 1.明確要求、高度重視。各二級學院要本著對學生、家庭、學校和社會負責的態度,高度重視此項工作,切實增強責任感,充分認識校園不良網貸、非法借貸給學生、家庭、學校及社會帶來的危害,以及開展“校園貸、套路貸”情況摸底排查工作的重要意義。 2.精心組織、抓好落實。各二級學院要按照通知要求,加強組織領導,結合實際精心安排,采取有效措施開展此項工作,嚴抓工作落實情況,嚴禁走過場、虛應對、欺上瞞下行為。對摸排中發現的已經參與網絡借貸、非法借貸的學生,要深入調查分析原因,及時做好幫扶引導工作,情況嚴重的要及時與公安和家長銜接,妥善處理。同時,對參與推銷校園貸款,盜用他人身份證、學生證信息用于校園貸款的學生,應重點教育并給予相應處分。 3.建立機制,常抓不懈。要以此次“校園貸、套路貸”摸排工作為契機,建立校園不良網絡借貸、非法借貸日常監測機制,加強對學生參與“校園貸、套路貸”和不良消費行為的監測,輔導員、班主任、學生黨員骨干隊伍及團學干部要密切關注學生異常消費行為,及時發現學生在消費中存在的問題,向學生發布預警提示信息,妥善化解風險。 4. 加強宣傳、教育引導。充分利用QQ群、微信群、新媒體公眾號、校園網、宣傳展板等各種載體,切實做好宣傳教育和輿論引導。通過典型案例向學生講清“校園貸、套路貸”的危害,輔導員和班主任要教育引導學生樹立文明、健康、理性的消費觀,增強警惕風險意識和防范意識,引導學生在網上謹慎使用個人信息,勿將個人身份證、學生證等借給他人網貸或購物,尤其要警惕熟人推介參與網購刷單兼職,教育引導學生不參與、不介紹校園網貸和網購刷單兼職,增強對網貸業務的甄別能力,力爭不再產生新的“校園貸、套路貸”,徹底消除已發放的“校園貸、套路貸”。
五、材料報送 根據無錫市教育局要求, 要建立專項信息報送制度。請各二級學院于5月4日前,將《必威“校園貸、套路貸”摸排情況統計表》報保衛處鄭家俊老師處,電子版發保衛處一點通郵箱。從本月起至2019年年底,每月20日前,請各二級學院將排查工作開展情況及相關經驗做法報送至保衛處匯總。 《必威“校園貸、套路貸”風險告知書》《承諾書》由各二級學院組織印制,學生簽字后,請各二級學院自行歸檔保存。 附件:1. 拒絕“校園貸、套路貸”承諾書 2.“校園貸、套路貸”風險告知書 3.“校園貸、套路貸”摸底排查統計表 4.“校園貸、套路貸”排查摸底個人登記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