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 為適應來華留學事業快速發展的需要,保障國際學生的合法權益,完善處理突發事件應急機制,優化留學環境,教育部國際司于2007年制定并下發了《高等學校要求外國留學生購買保險暫行規定》(教外司來〔2007〕1078號)。根據文件精神,結合本校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凡在我校學習的國際學生,學習期間必須購買學校指定的國際學生綜合保險。
第三條 購買學校指定的國際學生綜合保險的國際學生,應在繳納學費的同時繳納相應的保險費用。未購買符合規定標準的保險產品的的國際學生,學校不予注冊。
第四條 我校推薦國際學生購買中國平安保險公司的“來華留學生綜合保險”,以保障我校的國際學生享受的保險權益。
第五條 凡涉及到“國際學生綜合保險”的具體事宜,根據中國平安保險公司的具體條款執行,也可關注微信公眾號“外籍保險服務”進行查詢與理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