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門、各二級學院:
為規范我校固定資產報廢處置工作,減少無效資產占用,提高資產使用效益, 依據《省教育廳關于省屬高校實行國有資產授權管理的通知》(蘇教財2016【13】號)和學校相關規定精神,決定近期對部分擬報廢固定資產進行集中報廢處置,現將具體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廢處置的范圍、原則和條件
(一)報廢處置范圍
本次固定資產報廢處置的范圍包括辦公設備、教學科研儀器設備、后勤設備和家具類固定資產。
(二)報廢處置的原則
1.賬卡相符、賬物相符。
2.符合固定資產報廢的條件。
(三)報廢處置條件
申請報廢處置的資產必須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1.達到或超過使用期限,主要部件或結構已損壞,不能達到最低使用要求,且無修復價值;
2.經技術鑒定,確屬質量問題或損壞嚴重無法修復及修復費用超過、接近新購價格;
3.因國家標準改變而不符合現在使用要求,且不能改裝利用;
4.國家規定應淘汰的技術性能落后,高能耗,低效率的儀器設備;
5.不能遷移的設備或者繼續使用易發生危險的設備;
6.圖書的報廢報損,應經有關專家鑒定,確認已無使用價值和保存價值;
7.文物和陳列品,無論有無修復價值,除特殊情況下可報損外,一律不得報廢。
二、報廢處置程序及時間安排
(一)部門評估鑒定與申報( 5月3日—5月19日)
各二級部門對本部門固定資產進行全面自查,組織相關技術人員對擬報廢的固定資產進行技術鑒定。符合報廢條件的,由本部門資產管理員,對照本部門固定資產明細賬,分類列出擬報廢處置的資產明細,填寫《必威固定資產報廢技術鑒定審批表》(見附件1);經專家鑒定,使用部門負責人審核簽字后,報國有資產管理處匯總、審核。
(二)學院審批與資產回收
對于已鑒定符合報廢條件的固定資產,各二級部門在學院資產管理信息系統,根據鑒定表簽署的處置意見,重新調整處置單明細,并提交處置申請單。國有資產管理處負責匯總、審核后報學院審批。國有資產管理處負責回收待報廢資產,各部門辦理資產移交手續。
(三) 報批(報備)上報 (5月底)
國有資產管理處對審批通過的待處置資產進行匯總,經學校院長辦公會議決議、校園網公示通過后,由國有資產管理處統一報省教育廳報批(報備),見附件2《固定資產處置管理辦法》(試行)。
(四)回收與賬務管理(6月份)
1.國有資產管理處統一管理待處置固定資產的回收。待報廢的固定資產經校內審批完成后,由國有資產管理處歸口管理員進行回收入庫,并登記在冊。特殊情況下可以暫存原使用部門,須辦理暫存委托書,并登記在冊。
2.回收的廢舊物資應及時建立廢品賬,分類分列擺放,對于可利用的報廢物資,建立調劑使用手續。
3.對批量集中處置的資產,處置前由國有資產管理處組織相關部門及專業技術人員進行評估、確定價位,再聯系廢舊物資經銷商看貨、競價拍賣。金額較大或批量較大的物資處置,采用公開招標、邀約收購、競價等方式進行處置。
4.處置資產的賬務處理。學校固定資產處置后,根據省教育廳(財政廳)報批回復,財務處調整有關會計賬目,國有資產管理處調整有關資產賬目,確保賬賬相符,賬實相符。
5.學校固定資產處置收入要按照國家關于政府非稅收入收繳管理規定,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在扣除相關稅金、評估費、拍賣傭金、鑒定論證、搬運等相關費用后,上繳學校財務,及時上繳國有資產收益。
固定資產處置流程參見(附件3)《閑置及報損報廢固定資產處置流程》。
三、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項
(一)高度重視,認真組織。各二級部門要高度重視此次固定資產報廢處置工作,認真學習相關規章制度,由部門(行政)負責人扎口,明確一名本部門資產管理人員負責該項工作的聯絡。各使用部門要以此次集中報廢處置工作為契機,對本部門固定資產進行一次全面自查和清理。
(二)積極配合,按時完成。各二級部門積極按照報廢處置程序及時間安排,配合國有資產管理處做好每一階段的工作,及時溝通意見,按時提交相關材料,確保全校資產報廢處置工作順利進行。
(二)堅持標準,嚴格程序。
各二級部門應當本著實事求是的原則,如實反映擬報廢資產運行情況和存在的問題,嚴格按照此次固定資產報廢處置的要求,把握報廢的標準,確保學校固定資產物盡其用。對于有賬無物的情況,使用部門要寫出專項說明報國有資產管理處,不得瞞報虛報,不得“搭車”報廢。
為積極穩妥做好此次資產集中報廢工作,學院紀委辦、監審處對資產報廢工作全過程進行監督。
附件1:《固定資產報廢技術鑒定審批表》
附件2:《固定資產處置管理辦法》(試行)
附件3:《閑置及報損報廢固定資產處置流程》
國有資產管理處
2018年5月3日